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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高考作文活动】【叶王】一路向北
【高考作文活动】【叶王】一路向北
*山东卷 24小时书店不驱赶任何人 北山街有家书店,开店的是个北京人,老板特别有意思,什么都不会,每天也不看书,但是店里有漂亮活泼的服务员,有阳光帅气的前台,活儿也不需要他做。 走过长长的苏堤,看完了曲院风荷,路过一家家人满为患的快餐店,走到拐角就能看到这家闹中取静的书店,墙上的爬山虎投下斑驳的光影,街两旁有仿古的墙壁和高大的梧桐。 这家店有个小小的木牌挂在门口,名字就叫“书店“。 人不少不多,生意不好不坏。 也没什么吸引游客的特色,也没什么别具一格的装修,安静的存在着这城市一隅。 只是到了晚上,书店却渐渐热闹起来。 附近施工队的大叔干完活儿来找老板讨一支烟,隔壁大学的姑娘来搭讪前台的收银员,独自旅行的游客无意的走进来,聊天,喝茶,抽烟。 一直到夜色深沉,暖黄色的灯光也不熄灭,有人依旧拿着手上的书认真的读着,有人伏在桌上睡着了,有人蜷在沙发上早就进入梦乡,店里所有员工都下班了,只有老板仍然在前台的电脑前,屏幕的荧光照着他的脸,照着他手上袅袅的烟。 又一天。 这是所有熟悉这家店的人都知道的,书店从来不关门,也没有丢过东西,会有各种各样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这里留宿,老板也不在意,就像门口的牌子,这是一家书店,有人来看书,坐下了,而为什么没有离开,他并不在意。 这天晚上有点冷,天色阴沉沉的好像要下雪,已经过了12点,大门却吱呀一声被推开,裹挟着一身的寒气进来了一个高个子的男人,穿着墨绿色的风衣,身上没有行李。他走到前台,刚想开口说话,却先一步被人捂住了嘴巴。 是双很好看的手,手指修长,指甲修剪的圆润整齐,目光顺着这只手过去,经过露出的小臂、挽起的袖口、棕色的毛背心、下巴上的胡茬、叼着烟的嘴、看到一双略带惊奇和笑意的眼睛。 ——不知道是不是看着他在笑,因为这人的眼角微微下垂,像带着温和宽忍的面具。 他微弓着腰,撑在柜台上的手和自己唇边的手同时离开,拿下嘴上的烟从柜台走出来,小声的说,”你怎么来的这么晚,大伙儿都睡了,不要说话太大声。“ 怎么来的这么晚,好像自己是这里的常客,而他不过是第一天来到这个城市而已。 唇边的温度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,却像在自己心里点了一簇火苗,小小的,灼灼的,噼里啪啦的响起来。 “跟我过来。” 柜台里的人走出来,轻手轻脚的带着他转了一圈,看着窗边一排沙发上或坐或卧都是满了人,而他只是默不作声的跟在身后,没有发出声音。 最后店员无奈了,把他带回前台绕进来,打开身后的门带他走了进去。 “今天店里没地儿了,你在我床上凑合一宿吧,我今儿晚上通个宵算了。“说完就准备推门离开。 ”等等“,这是他今晚走进这里说的第一句话,四下打量着这个房间,屋子不大,正对门口有一扇不大的窗户,百叶帘把光遮得结结实实——当然这个阴云密布的晚上外面并没有多少光亮,只有几盏路灯发出昏暗浊杂的光微微透进来,写字台上也有一台尺寸挺大的电脑,台灯低着头安静的发光,对面有一个低低的单人床,被子胡乱卷成一团,书架上摆着一些证书和奖杯,房间不乱不脏,却是有种冬天特有的湿漉漉的沉闷的南方的味道,夹杂着厚重的烟味——倒是不难理解,床边还有个尺寸不小的烟灰缸。 ”你就让我睡这里吗?“ ”你知足吧,有个地方睡觉不错了,今儿也算你不走运,平时来的人固定的没啥出入,总是有一两个沙发是空着的。“ 他倒是听说过这家书店会留宿各种各样的人,却不知道自己被当成了什么——落寞的白领?孤独的旅客?还是漂泊的文艺青年——这答案,好像要问一下,又好象也不用问出口。他转转眼睛,低头看着这个比自己稍矮一些的店员,开口道:”睡前我能要一杯热水吗?“ 面前的人瞥了他一眼,说道,”茶水小妹下班了,老板不提供服务。“ ”原来你是老板?“这样的环境还以为是值班的小店员。 ”长得不像吗,哥这么有架势。“人倒是不走了,径直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床上,顺手拿起枕边烟盒又点起一支烟,虽然是仰视着面前的人,倒真的丝毫没有显得缺了什么气势,仿佛这床是个王座,他是个天生的王者。 他一瞬间转了心思。 “其实我只是想看看晚上的西湖而已,沿着苏堤走过来看到你家亮着灯,就想进来看看。“走过二十四小时的咖啡店快餐馆,灯火通明仿佛一瞬间黯淡,这街道安静的连风卷起地上的枯叶都能听见,而这家小店的光独树一帜的亮在那里,就像一座灯塔。 是的,他怎么才来,他早该来了,就像海上的舟,早该寻到指引自己的光。 “但是现在我想睡觉了“,他俯下身单膝跪在地板上,也不管是不是地上烟尘弄脏了自己的裤子,双手穿过面前人的腰,将头埋在温暖宽厚的胸膛上,”老板,一起睡吧“。 这要求突兀又无理的,面前的人愣了一下就没有躲开后背环着的一双手——冰凉的,透过薄薄的衬衫透进来的是冰凉的十二月的湖边上挟杂的凉气,这个人竟然把手伸进了自己的羊毛衫里,目视这个男人比自己还要高上三四公分,此时此刻以一个别扭的姿势想努力蜷进自己的怀里。 好像一只猫,叶修兀自想着,无意识的伸手摸了摸胸口毛茸茸的脑袋,竟然忘了这个动作发生在两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间有多亲近。 叶修是这家书店的老板,从前他是个电竞游戏的选手,退役后就在离自己的俱乐部不远处开了家书店,他自己是个和书不搭边的人 ,可总记得从前有个人常常说,要是能多看几本书就好了,要是有个地方不会把他们赶出来就好了,他自己并不爱看书,却总忘不了那个人笑的满不在乎的表情和微微颤抖的语气,退役之后他没有离开自己熟悉的地方,在这里开了家人来人往的书店,可自己还是没看完过书店里的任何一本书。 ——也不养宠物,可面前这个年轻的男人是怎么回事,像一只淋了雨的猫一样,自顾自的和给他一点温暖的陌生人撒起了娇。 他一时没有开口,只是维持着这个姿势审视起了面前的人,怀里的——或者说主动钻进他怀里的男人此时也抬头看着他,男人戴了一副很考究的金丝边眼镜,叶修这才注意到他的眼睛有些微微的不对称,左眼略略要大上一些,给一对狭长的凤眼添了一点不自觉的滑稽可爱,微微眯起来的时候倒是看不太出来了——叶修无暇再观察,因为这人的手抚着自己的脊椎一节节向上,带着像是要把自己的羊毛背心脱下来。 而他也确实这样做了,一时叶修都忘了反抗,自觉的举起了两只胳膊,等到身上一凉才反应过来,站起身打开空调,好笑的看了看床边的人,调笑着说:“这样就不冷了,你自己睡吧。” 这人拿自己真不当回事,王杰希都要无奈了,不怕自己是贼?不怕自己是强盗?把自己放屋里睡觉?虽然这房间确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,可是正常人会把随便什么人丢在自己床上吗? 还任由自己把衣服脱下来。 王杰希起身大步追上转身离开的人,直接双手穿到身前把人箍在了怀里,有时候个子高就是有这么点好处,他低下头闻着这人身上混合着纸张烟草沐浴露的味道,嘴唇直接在他的后颈上,印下一串湿漉漉的吻,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,不是要睡觉吗? 看着这恶作剧一样的男人,叶修好笑多过于惊讶,回身将人推开一段距离问道,“怎么睡?” “当然是一起睡”,王杰希顺手锁上身后的门,将人带到床头坐着,“借你的卫生间洗个澡”。 看着这人随意的将外套脱掉搭在椅子上,像在宾馆一样自如的走进自己房子的浴室,叶修好笑的点起一支烟,甩掉鞋子靠在了床头。 真是个有意思的晚上。 两支烟的功夫人已经出来了,身上泛着新鲜温热的水汽,一丝不挂的走到床边,腿一伸跨坐到了叶修身上。 “我只动了卫生间里的沐浴和洗漱,别的没有碰。” 这个人倒是,洁癖还是讲规矩? 看来都是,他捞起自己的外套从内袋里拿出安全套和润滑剂,叶修真的乐了,“哟,准备的还真充分?” 身上的人也配合着勾起嘴角,“对自己负责而已”,他拿起叶修的左手,从食指开始依次涂上润滑,这手修长纤薄,指尖很细,手型很漂亮,适合弹钢琴,适合敲键盘,也适合—— 王杰希拿起这漂亮的手指,带着食中二指伸进了自己的后穴里。 里面湿漉漉的,应该是洗澡的时候清理过,叶修有点惊讶又有点坦然,原来这个人是玩真的,他蹙着眉认真的给自己润滑,一双不对称的眼睛认真盯着自己,像在认真的完成什么工作。 手指又加了两根,王杰希扣着叶修的手加进去了自己的两根手指,动作的有些艰难了,像是完成了转换一样,叶修接手了下面的比赛(划掉),他的手上稍微用力,继续进行着开拓,同时右手按灭了烟,附上这人的后颈。 “安全起见,我们不接吻。” “完全同意。” 叶修把唇埋在他的锁骨上,一点一点舔去他身上的水渍,屋子里的温度早高了起来,他的理智也开始升温。这个人从哪里来,要做什么,他既不关心,也不在乎,而他们却就这样毫无距离的贴在了一起。 (写不下去了) 第二天早上,叶修照例是十一点睁开眼睛,看来昨夜下了雪,外面估计是蓝天白云,强烈的光线透过百叶窗的缝隙射进来,他捞起自己扔在床下的衣服,不禁感觉自己做了个怪好笑的梦。 还是春梦。 照例点起一支烟,袅袅青烟中感觉到屋子里有一股子靡靡之气,伸头看看垃圾桶里还有几个打好结用过了的套子——原来自己还没老到糊涂,叶修欣慰的吐了口气。 按灭烟的时候才发现烟灰缸里有张折好的纸巾,叶修拿起来,上面只写了一句话——“see u”。 没名字,没电话,没有任何讯息。 他无谓的将纸团成一团重新扔进烟灰缸里,一支快熄灭的烟直接按在了上面。 后记:原著背景,有个私设是每个有战队的城市在体育局设有比赛房间,比赛时战队会前往各自城市的体育局比赛,所以并没有见过面。时间是叶修退役之后的第五年,王杰希在叶修两年后退役,又在微草做了三年战队指导,然后去h市散心。为什么去h市散心,因为自己无法解释的原因(/。\)为什么老王直上,因为他发现整个房间都很乱,只有书柜很整齐,奖杯后有很多照片,照片上是同一个男孩子,但是年代久远于是他判断这个老板是个gay同时有个超过十年没有联系的爱人,恰好自己也是(。这本来都该写出来但是感觉现在字数已经超了,手机没办法算。然后根据我的总构思,这是一个be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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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#
发布于:2017-06-11 12:58
叶修心里有个伞的那种叶王吗…
而且还是突如其来的炮_(:з」 不考虑考虑继续发展吗二位! 我还在脑补叶修失忆把老王忘了于是老王千里追夫之类的狗血梗… 然后突然Be! 突然不服! 哼哼! 哭唧唧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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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#
发布于:2017-06-11 13:48
看到书店从不丢东西的时候,我以为老王是个魂儿,二十四小时守护书店这种。
前面那么正经,后面一秒快进,这个风格... 我猜老大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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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楼#
发布于:2017-06-11 15:01
三楼的黄瓜应声而断,因为并没有瞬瞬。我赌一杯珍奶这是将军写的
这个作文是虎头蛇尾的典型!确实好似看电影看到后面不耐烦按了快进(嗯反正只要啪了就好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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